
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郭建军
近年来,山西省立足能源革命与产业转型战略定位,以财政金融制度改革为抓手,全面推行科技成果转化“先投后股”模式。此举打破传统财政资金扶持瓶颈,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通道,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金融动能,探索出资源型省份高质量发展的财金赋能新路径。
“先投后股”是山西深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核心创新,彻底扭转以往无偿补助、一次性拨付的传统模式,构建起“先期投入、后期转股、循环使用”的全新机制。针对种子期、初创期科技企业中试阶段融资难、风险高的痛点,财政资金先行介入,专项支持成果概念验证、小试中试及二次开发,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达500万元,同步要求企业按比例配套资金,实现风险共担。待企业完成市场化融资、成果实现产业化等约定条件后,财政资金依规转为股权,政府投资机构持股比例不超20%且不控股,后续通过市场化机制适度收益退出,资金循环用于新科创项目,既缓解企业初创期资金压力,又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效。
依托该模式赋能,山西同步构建财金协同支持体系,聚焦先进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,放大财政资金“四两拨千斤”效应。通过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,撬动金融资本精准滴灌科创主体;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“专精特新”专板,搭建科创企业培育融资平台;扩大科技创新贷款贴息覆盖范围,优化资金拨付流程,推动创新链、产业链、资金链、人才链深度融合,助力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壮大。
业内人士指出,山西“先投后股”模式精准破解科技成果转化“死亡之谷”难题,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有机统一,既有效保护科研团队创新积极性,又显著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,为资源型省份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。目前,该政策已在全省全面落地实施,一批优质科创项目加速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、从产品形成产业,成为山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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